案例一:
兰州企业家张某吸毒后开枪吓唬讨债人,讨债人报警后,张某把枪支弹药丢在河里。警方打捞后统计认定,张某非法持有枪支共计六支,弹药1020发。法律规定量刑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然而,一审宣判,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之后检察院提出抗诉,兰州中院对该案进行改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缓刑判决系张某家属多方运作的结果,张某弟弟为警察,将20万送给检察院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把其中10万送给主审法官,张某的弟弟之后又送给主审法官20万。法院副院长,主审法官等人被控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已经作出判决,检察院副检察长行贿受贿,徇私枉法案已经开庭,张某弟弟,这个警察被判行贿罪。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宣判。
案例二:
2014年,四川达州少年刘大蔚在上网的时候看到有台湾网友再主页上出售仿真枪,刘大蔚发现这些仿真枪做的十分逼真,就动了买几把过来玩玩的心思。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中了24只“生存游戏BB枪”,将仿真枪支的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随后支付枪支货款以及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2014年7月,刘大蔚网购枪支被石狮海关辑私分局查获,在刘大蔚购买的24只仿真枪支中,20只仿真枪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枪支。经调查取证,一个月后,刘大蔚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刘大蔚被福建泉州市中级法院认定构成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大蔚不服判决上述,但是二审维持了原判。儿子因为网购玩具仿真枪被判了无期,刘大蔚的父母当然不服法院的判决,开始四处打工为儿子申诉。
2018年12月25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一案作出宣判:认定刘大蔚构成走私武器罪,但由于涉案枪支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原判定罪过重,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案例三:
2013年,景安朋在临沂市永兴国际玩具城经营鑫鹏玩具店,那里是中国玩具批发业最大集散地之一。在2013年的一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查获了20支玩具枪,这种玩具枪的子弹是塑料制成的“BB弹”,根据顾客董冰冰后来在法庭上的回忆,他用来“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鸟玩,玩了不到两个星期坏了”。其中15支被鉴定为枪支。因此,景安朋、李秀兰以及另外两名顾客走上了被告席。2014年7月审理的这起涉及4人的案件中,青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判处他们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景安朋和李秀兰的刑期是十年,将于2023年期满。但自判决之日起,他们一直没有停止过申诉。
2020年9月16日,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景安朋、李秀兰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此案6年后再审的依据在于,认定原审被告人李秀兰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2020年11月10日,被监禁7年2个月23天后,景安朋获准取保候审。
三件案子,除了第一个案例,我们不太清楚以外,令外两件案子发生的时候引起了社会上极大的反响。这些年来针对枪支认定方面的案子无一不引起网友巨大的关注。关注的方面无外乎以下几点:
一:枪支认定的标准。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啥样的枪才够判刑的。不能说我手里拿个烧火棍你就说这是98K,然后判我几年,所以枪支的认定标准这几年是此类案件的巨大争议。按照中国枪支管理办法中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即可认定为枪支,这个标准属于极端苛刻,用正常评判标准就是牙签扎眼睛的标准。而在这个极端标准制定以后,几乎市面上所有的带有发射功能的枪型玩具均有超标的可能,这也成为近些年枪支认定标准不一的原因,可能你这把枪换个地方就可以平安无事,而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就要蹲他五七八年的大狱才行。因为认证标准的苛刻,玩具店主已经成为高危行业,他们对于带有发射功能的玩具枪均采取了下架的方式,标准的严苛,在小利与大狱之间,商家选择了明哲保身。而在这个严厉的标准下经销商以及购买者却承受了超出常规的制裁方式,生活以及家庭遭遇了巨大变故。比如案例三中的景安朋被逮捕前,本定于2013年结婚,他的儿子刚满两个月。在等待两年后,未婚妻回了老家,将孩子留给景安朋的哥哥景安邦照顾。2018年,景安邦的妻子无法忍受景安邦“着了魔似的”一心为弟弟申诉,离家出走,留下一对4岁的孩子。一件案子,造成了两兄弟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二:量刑的标准极端的不统一。几乎相同性质的案子,在判罚上却大相径庭。案例二中刘大尉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2018年在母亲的多年申诉下改判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而案例一中火爆脾气的刘姓商人六支无可争议的枪支,一千多发子弹,而且是在犯罪嫌疑人吸毒,行贿司法工作人员多案并罚的情况下,先是判三缓五,随后改判六年六个月。几件案子放在一起对比,给人一种卖玩具枪不如直接卖真枪划算的错觉。案例三中景安朋本人被判十年,随后去年在服刑七年2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案件中的顾客也难逃法网均被处以不同的刑罚。可是吊诡的是,如果从事件的关联性来看,厂商是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毕竟像这样的玩具枪都是由生产商提供,并且生产商涉案的数量应该是最大的,可就是因为地域性的问题而产生不同的判罚,其产商竟然最后获得的处罚是非法经营罪,这似乎显得过于无厘头,让人摸不着头脑!看来真的是应了那句古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了。
三:管控力度因地域不同而力度不同。中国是世界上枪支管控最严厉的国家之一,严厉的程度超过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但是在控枪过程中显露出的随意性,任性程度也是世界前列。很多案子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似乎并不在意枪支本身,好像在对买卖枪支的人报私仇一样的感觉,动辄几年十几年的处罚,相当的任性随意,丝毫不在意同类案件具有的同案判罚属性问题。以前我们在公园里看到的枪支打气球游戏,这些年在很多地方已经没有了,原因就是因为各地司法机关对这类游戏的容忍程度不同,天津市河北区赵春华做梦也想不到,她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本是她赖以生存的生意,认为涉案枪支就是玩具,“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啊。”可是当法律缺乏一个人性的标准,你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不要你以为,他只要他以为。
我个人对严格枪支管控持赞同意见,对枪支的严格管理是对老百姓的认真负责,这个社会如果任由枪支泛滥,让坏人很容易的弄到枪支,那么会发生很多严重的规模性案件,所以我赞同严格管控枪支,对涉枪犯罪进行严厉的处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对于那些带有玩具属性的枪型玩具,在认定上还是要认真一些,关于动能这一块本身并不具有科学性,如果单纯的用动能来评判一件玩具是否具有枪支属性,那么弹弓又该如何认定?弓箭又该如何认定?而这两者我想怎么着也比BB枪对人的危害更大一些。所以关于枪支认定要慎重而且要具有人性化的标准。不能看到枪型物就认定是枪,也要看到它的伤害能力,景安朋被认定的枪支打在皮肤上连个红点都没有,可是他却因此坐了七年大狱,这其中的委屈他又跟谁去说呢?
有人说,时代的一粒沙,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国家机器对个体的每一次施展,对应到个体身上都是具有万钧之力的,哪怕是随便的一次拘留,甚至是临时的短期盘问,很难想象一个人在监狱里面被关了七年之久是什么样子?人的一生又有几个七年可以挥霍呢?更别说是在大好的年龄段。法律工作者是手持坚盾与利矛的勇士,利矛让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坚盾保护那些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希望我们的法律工作者不要让高贵的法律蒙羞,多行善义之举,让坏人无法遁形,让好人安走夜路,不必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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